教學、教學管理事故和過失的判定及處理辦法
為了加強教學管理,穩(wěn)定教學秩序,杜絕教學事故,減少教學過失的發(fā)生,提高教學質量和管理水平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教學、教學管理事故和過失的判定
(一)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,均為教學事故
1.講課中有違反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,造成嚴重政治影響者;
2.無故缺課(含各種實驗、實習、監(jiān)考等)者;
3.無特殊原因上課遲到、提前或延遲下課10分鐘以上者;
4.無故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各類教學任務者;
5.講課中不根據(jù)教學大綱要求,隨意更換教學內容或有明顯的教學錯誤者;
6.擅自變更或不執(zhí)行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,致使教學任務不能落實,影響正常教學秩序者;
7.未辦理正式手續(xù)私自調課達2次以上,或私自停課者;
8.上課時使用通訊工具,造成惡劣影響者;
9.試卷命題有錯誤,致使評分標準變更或需重考者;
10.各種考試考前泄露考題,或在學生成績評定、填寫、呈報中弄虛作假者;
11.不按時交試題,致使考試更改時間者;
12.監(jiān)考人員不認真履行職責,致使考生考試出現(xiàn)集體舞弊者;
13.由于準備不充分或指導不負責任,造成實驗設備損壞或人身安全事故者;
14.醫(yī)院實習過程中,由于指導教師不負責任,所指導實習生造成醫(yī)療事故者;
15.不按教材管理制度規(guī)定自編、自印、自訂教材和教學參考資料,并強行在學生中推銷,造成惡劣影響者。
(二)凡屬下列情況下之一者,均為教學過失
1.無特殊原因上課遲到、提前或延遲下課10分鐘以內者;
2.主講教師未履行正式手續(xù)委托他人代課者;
3.上課時未關閉通訊工具,造成不良影響者;
4.無特殊理由,實際教學進度與教學日歷進度相差10%以上者;
5.未辦理正式手續(xù)私自調課1次者;
6.不按時上報學生成績及教學任務安排者;
7.監(jiān)考人員不認真履行監(jiān)考職責,造成一定影響者;
8.評卷工作不負責任,學生成績出現(xiàn)差錯者;
9.不按時交考試試題,造成一定影響者。
(三)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,均為教學管理事故
1.無正當理由,不接受教學管理工作任務,嚴重影響教學秩序者;
2.變更學生成績或考前泄露試題者;
3.擅自變更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和實習計劃,嚴重影響教學秩序者;
4.對教學管理中重大問題不經(jīng)研究請示擅自處理,造成嚴重后果者;
5.由于管理人員責任,不按計劃供應教材等必需品,影響教學秩序者。
(四)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,均為教學管理過失
1.教室安排失誤,造成學生無法上課及考試者;
2.不按時發(fā)送、收交教學任務書、課表、人才培養(yǎng)方案、教學方案、學生成績單等有關教學材料,造成不良影響者;
3.遲發(fā)、漏發(fā)和錯發(fā)課程表(含考試日程安排),造成不良影響者。
二、教學、教學管理事故和過失的處理辦法
(一)凡發(fā)生教學事故、教學過失、教學管理事故和教學管理過失者,所在部門核實報教務處,由教務處報主管校長批準后,進行處理。
(二)具體辦法:
1.學年內凡發(fā)生教學過失或教學管理過失1次者給予所在部門內通報批評教育,所在部門存檔,教務處備案;
2.學年內發(fā)生教學過失或教學管理過失2次者給予全校通報批評,教務處存檔、人事處備案;
3.學年內發(fā)生1次教學事故或教學管理事故者,給予全校通報批評,教務處存檔、人事處備案;
4.學年內發(fā)生3次教學過失、教學管理過失或2次教學事故、教學管理事故者,視其情節(jié),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;
5.各部門對教學事故或過失故意包庇,不及時核實、不上報或不按規(guī)定處理者,要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責任,視情節(jié)輕重,按教學管理事故或過失做出相應處理。